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紙張采購項目補疑公告
- 掛牌公告
- 澄清公告
- 候選人公示
- 成交公告
- 合同見證
答疑部分
一、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詳細評審表表述“投標人須提供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FSC森林認證證書的。其中,森林體系認證證書FSC可否用同樣業內認可的PEFC森林體系認證證書替代?
答:可以。
二、招標文件中業績部分表述:投標人與其關聯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間簽訂的合同,均不予認可。”我司在全國各地均為當地銷售公司(屬于我司下屬子公司)進行出版投標,全國各地出版集團和當地銷售公司簽訂銷售合同,此部分可否作為業績證明?
答:可以。
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關于紙樣部分投標人需按投品種提供紙樣(A4),每個品種不少于7張紙樣,須標明品種、克重及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驗報告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我司檢驗中心具備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檢驗資格,可提供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CNCA)授權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相關證書,其檢測報告可否代替第三方檢測報告?
答:可以,需提供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CNCA)授權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相關證書。
四、我公司為投標人,針對標書中的業績技術部分詳細評審指標中的業績的第(3)點:提供的合同(協議)中,出版單位給予投標人的正面積極的評價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其對投標人產品適應性強、供貨及時、售后服務良好等),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5分。注:評價證明須由相應出版單位蓋章方才有效。此點存在疑問。
請問評價證明的蓋章范圍可包括安徽出版印刷物資有限公司,評價證明蓋章是否必須為評價單位公章。
答:(1)評價證明的蓋章范圍包括安徽出版印刷物資有限公司,但前提是2018年1月1日以來與安徽出版印刷物資有限公司有合同(協議)。
(2)評價證明蓋章除評價單位的公章外,可包括評價單位的合同章、評價單位的業務章(含評價單位所屬涉及紙張業務相關部門的業務章)。